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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教师荣誉制度 教师专业荣誉评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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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荣誉制度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教育优先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荣誉制度 ,供大家参考。

教师荣誉制度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切实树立“教育大

  计、教师为本”的理念,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依据《宜昌市中小学教师专业荣誉制

  度(试行)》,结合点军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点军区中小学教师荣誉制度,旨在培养一批具有良

  好的师德修养、较高的专业素质、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

  人材队伍,是分系统、多梯次的教育人材管理工作制度,包括

  教育人材的选拔、管理、奖补、淘汰等制度。

  第三条

  点军区中小学教师荣誉制度合用于区教育行政机构

  管理的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局属教育单位。

  第二章

  类别

  第四条

  点军区中小学教师荣誉制度分拔尖人材、师德师

  风、团队合作、从教资历、教育质量等五大系列十四个系统。

  第五条

  拔尖人材系列教师荣誉。

  点军区学科

  宜昌市学

  首席教师

  5-点军区骨干教师

  30-60名、点军区

  e教能手

  5-10名

  科带头人

  10名

  宜昌

  名师

  宜昌市明

  点军区杰出

  点军区优秀班主任

  10-20名,优秀辅导员

  10-20名

  星班主任

  班主任

  3-52名

  宜昌市明

  点军区杰出

  宜昌杰出

  点军区优秀教

  星教育管

  学校领导人

  校长

  育管理者

  5-10名

  理者

  1-2名

  点军区“骨干教师”选拔对象为教科研工作有成效、课堂教

  学效果很好、辅导年轻教师有进步的在岗学科教师;

  “优秀教育

  管理者”选拔对象为取得管理创新工作成效的学校中层以上干

  部、机关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

  “杰出学校领导人”选拔对象

  仅限学校书记、校长、副校长。申报宜昌市杰出校长荣誉仅限

  学校正职校长。拔尖人材系列教师荣誉试行梯级晋升办法,前

  一层次教师荣誉需从后一层次选拔产生。

  第六条

  师德师风系列教师荣誉。

  4.服务学生系统:学生最爱慕教师、最有情怀教师、最有

  影响力教师、师德标兵等

  30-60名。

  5.党的建设系统: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10-15名。

  6.引领社会系统:点军风尚教师

  3-5名。

  选拔“学生最爱慕教师”等,以学生推荐为主。选拔“优秀党

  员”等,以基层党支部推荐为主。

  “点军风尚教师”选拔对象为在

  营造尊师重教环境、加强家风民风建设、帮扶关爱他人、发挥

  余热贡献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在岗及退休教师,需征求区文

  明办意见。

  第七条

  团队合作系列教师荣誉。

  7.教研系统:优秀学科专家组

  3-5个,优秀学校教研组

  (备课组)5-8个。

  8.家校共建系统:家校共建模范班

  3-5个。

  9.教师社团系统:阳光大气表率队

  2个。

  “优秀学科专家组”、“优秀学校教研组(备课组)”选拔对

  象为在推进课堂革命行动、开展课题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团队。

  “家校共建模范班”选拔对象为在开展家长培训、家长参

  与教学和管理、家校关系融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班级。

  “阳

  光大气表率队”选拔对象为定期开展相关活动,并为引导学生健

  康成长发挥表率示范作用的教师社团组织。

  第八条

  从教资历系列教师荣誉。

  10.教龄系统:起航奖

  3-5个,远航奖

  3-5个。

  11.教辅系统:火炬奖

  3-5个。

  “起航奖”从教龄

  10年以内、“远航奖”从教龄

  30年以上各

  方面取得一定成就的教师中选拔。

  “火炬奖”选拔对象为长年坚

  守后勤教辅岗位做出较大成绩且造就他人成功的教师。

  第九条

  教育质量系列教师荣誉。

  12.学生竞赛系统。一级:卓越导师、卓越教练。二级:优

  秀指导教师、优秀教练。

  13.中考质量系统:优胜学校

  1个,进步学校

  1个,优胜学

  科

  3-6个,学科质量提升奖

  3-6个。

  14.办学水平系统:校园文化奖

  1-2个,教育创新奖

  1-2个,办学特色奖

  1-2个。

  学生竞赛系统表彰对象为经区教育局组织安排的3人以上

  参加的团体活动,其中“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教练”选拔对象为

  区级团体总分前三名的部份辅导教师;

  “卓越导师”、“卓越教练”

  选拔对象为市及以上级团体总分前三名的部份辅导教师。中考

  质量系统由教育科按中考成绩在全市、全区排位推荐。办学水

  平系统由学校申报,教育局评审。

  第十条

  选拔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师德、知识、能力、业绩并重的原则;

  3.业内公认和社会公认的原则;

  4.统筹兼顾、一线教师为主的原则。

  第十一条

  选拔采取教师自荐、学校推荐、教育局组织评审

  的方式进行。各类别各系统标注的教师荣誉评选个数为参照

  数,具体数量依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宁缺勿滥。

  第三章

  管

  理

  第十二条

  对获教师荣誉称号的教育人材队伍实行届别管理

  制度,宜昌市拔尖人材系列每三年一届,区级荣誉称号每年一

  届。

  第十三条

  建立教育人材联系制度。张榜发布每年选拔出的教育人材名单,提请社会重视和监督。安排教育局领导、党代

  表、科室负责人和学校领导人对口联系,掌握他们的思想、工

  作、学习、生活情况,匡助解决相关艰难,为他们参加之级专

  业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

  建立年度绩效考核制度。由教师科统筹组织对已

  命名表彰的教育人材进行专项年度绩效考核,对宜昌市级拔尖

  人材系列考核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对区级各类教育人材考核作

  为年度考核和下年度参评的依据。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五条

  对选拔的教育人材颁发证书,上报区委区政府纳

  入全区人材管理范畴。

  第十六条

  在同等条件下,教育人材优先评聘晋升高一级教

  师专业技术职务,优先推荐综合性评先表彰,优先安排高端培

  训。原则上安排教育人材每年外出培训不少于一次。

  第十七条

  对学校建立“首席教师工作室”、“杰出班主任工

  作室”赋予经费支持,对“团队合作系列”获奖单位开展活动赋予

  经费津贴,对“办学水平系统”获奖学校赋予补贴。

  第十八条

  对“拔尖人材系列”和“中考质量系统”获奖单位和

  个人,提请点军教育发展促进会赋予奖励。

  第五章

  退

  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销教育人材的专业荣誉称

  号及相关待遇:

  1.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受到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

  的;

  2.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造成社会影响的;

  3.有弄虚作假、谎报工作经历与学术成果的;

  4.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从教师管理科负责解释。

  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由教育局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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