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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参考范文(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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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参考范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参考范文(范文推荐)

 

 2022 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参考范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防范化解建设系统重大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扎实推进全市城市建设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建设厅、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的主题,以防范化解建设系统重大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为重点,通过开展危大工程风险管控、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重大隐患曝光、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一系列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四、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活动月期间,要开展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观看一次《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并组织一次“一把手”谈安全发展活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安全发展谈观点看法和体会认识;由各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面向全体职工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基层。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贯彻落实普法工作。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作为普法学习的重点,着力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特别要突出《安全生产法》中涉及建设系

 统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危险作业罪等重点内容的落实力度。

 增强刚性执法。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 版)》的判定标准开展执法监督,特别是要加强非事故处罚力度和危险作业罪打击力度,重点查处施工企业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重大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主体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执法手段,形成高压态势,确保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严格落实 “ 第一责任人 ” 履职责任

 各建设主管部门在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二十五条措施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督促施工、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履职责任,推进一把手负总责、各层级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评体系的建立,切实执行“遏重大、降较大、保安全”的硬核举措,主动研判风险、排除隐患;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切实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职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勘察设计图纸质量,依法落实发包制度,加强项目现场安全检查,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合理工期,从源头

 确保安全生产。活动期间,建设领域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一把手”谈安全发展活动,积极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一次“第一责任人”安全宣讲、一场“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一项“一线员工互动比安全”竞赛,激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内驱力。

 (四)守牢建设系统安全底线

 各主管部门围绕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xxx 市建筑施工领域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超高层、大跨度等难度较大工程为重点,加强源头管控,通过提前排查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排除消除隐患、加强应急管理、防控职业危害,突出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同时严密关注极端天气对施工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加快老旧城镇燃气管线更新,推进全市瓶装燃气信息化实名登记执行率达到 100%。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改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对经鉴定为 C、D 级危房的,实施清单化管理,应拆尽拆、迅速解危。各县(市、区)要及时掌握城乡危旧房发展动态,进一步推进城镇房屋网格化巡查和隐患治理,规范农村建房行为,强化长效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实现疫情

 防控常态化,开展核酸常态化“循环检测”,要求各在建项目人员疫情防控资料完成“一人一档”工作。

 (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结合“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及“6·16”咨询日活动,以现场观摩、安全生产身边故事征集、在线安全教育讲座、应急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线上线下的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对接需求,答疑解惑,引导全社会了解安全、尊重安全、支持安全。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要以深化拓展“三服务”为抓手,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安排 1 天深入基层企业开展安全帮扶服务。要以安全直播、互动讲座、图片展览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全面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安全技能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岗前安全交底;认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组织从业人员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强化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六)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专题活动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适时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围绕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安全、汛期安全、消防逃生

 和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救援等内容,指导督促企业广泛开展综合或专项演练活动,重点锤炼提高“第一责任人”的应急组织协调水平,强化一线员工应急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七)切实开展 “ 安全生产万里行 ” 活动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要按照省安委办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收官战、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行动、自建房安全整治等重点工作,主动对接主流媒体,持续做好典型经验深度宣传,深入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彻底消除一批重大隐患。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落实,注重实效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把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收官战、“平安护航二十大”专项行动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类安全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月”宣传重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责任,切实把安全知识、安全理念灌输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

 (二)做好总结,及时报送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单位要注意收集活动中的文字、图片和视频资料,深入报道活动进展和成效,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效,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做好总结表彰,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总结于 6 月 28 日前报送我局,联系人:陈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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