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金银岛》读后感21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金银岛》读后感(精选21篇)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
故事讲述的是,少年吉姆在投宿在自家旅馆的海盗死了以后,偶然从海盗的箱子里发现了一张地图,那是一张藏宝图。吉姆和其他人准备了一艘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聘斯摩菜特船长和水手后,向金银岛出发了,其实这是个荒岛。在航行中,吉姆和厨师——西尔弗关系亲密,后来,吉姆知道西尔弗是海盗,正在预谋发动叛变,抢走宝藏。于是,吉姆他们制定了对付海盗的计划。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年少的吉姆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救了大家。原来,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被海盗控制,吉姆他们无法离开荒岛。吉姆趁海盗喝醉时,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划着小船割断了大船的锚索,把大船藏到了岛上一个隐蔽的地方,为后来他们逃离荒岛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最后,吉姆他们打败了海盗,并在已被放逐在荒岛上三年的本·葛恩的帮助下,找到了宝藏,乘大船离开了荒岛。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情,永远少不了聪明的头脑和勇气。我要向少年吉姆学习,学习他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害怕,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学习他做事情,讲方法和策略,不蛮干。
金银岛写的是奇特而跌宕起伏的海上冒险故事。这个故事让人如痴如醉,是那么优美。不仅如此,本书还写了一个了不起的孩子——吉姆,他就是本书的主人公,他聪明灵敏,总是帮助大人化险为夷。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吉姆发现了一张藏宝图。有钱的乡绅买了一艘帆船,与一位医生带上小吉姆去茫茫大海的一个荒岛上寻宝,他们还带了自己忠实的奴仆。然后便去选水手了,殊不知几位想得到宝藏的海盗假扮成水手,鱼目混珠,也登上了帆船前往金银岛。他们在船上拉拢其他的人,让乡绅和医生的奴仆成为他们的手下,船长很快就看出来其中的蹊跷,可怎么说乡绅他都不信。幸亏吉姆偷听到了他们要造反的事,但如今木已成舟,只好先开到岛上,再想办法。到了岛上,海盗和寻宝者,因为要争夺70万镑的宝藏,开启了一场生死搏斗,由于寻宝者指挥有方,冷静,果断,还有小主人公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平息战乱,最终寻得宝藏,平安返航。
这使我明白,孩子用处也是很大的。俗话说的好,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说的不就是这个道理吗?我也要像吉姆一样,面对困难,不慌不乱,用智慧战胜敌人!
最近,我读了一本著名探险故事书,它便是史帝文生所著的《金银岛》了。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杰夫。何金斯是一个小男孩,他渴望并且热衷於出海寻宝。有一次,他到了金银岛寻宝,与海盗、水手打交道,亲身体验到船员之间真诚、忠实、虚伪、残暴的种种现象,目睹了一幕幕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
读了这本探险故事,使我感触良多。主人翁杰夫。何金斯原是一个胆小、害羞的孩子。父亲去世后,他便开始了探险。在探险之旅中,初时杰夫只是一个船舱里的服务生,但他却勇於与敌人搏斗,后来更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并自命为新任船长。虽然杰夫。何金斯经常易於冲动,但他所表现出来的非凡勇气和过人胆识,足以令我佩服不已。杰夫。何金斯凭著勇气与胆识,由一个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变成一位夺回大船的英雄。而我们有时遇到难题,便自乱阵脚,不努力探讨解决的办法。试想想,若我们也有杰夫那种勇於尝试和敢於探索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在故事结尾,杰夫返航后,并没提到他分到多少财宝,他反而发誓再也不去寻宝了。还时常受到噩梦困扰,梦见大海和金币。金币令杰夫做噩梦,而不是富贵梦;一味追求物质的满足,最终只是徒劳;贪婪和欲望永远不会带来美好的生活。如果人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恐怕便不会发生一些野心家为争夺名利而不择手段的事情了。
今天我读了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写的《金银岛》,从中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吉姆·霍金斯的少年和他的朋友李沃西大夫、特里劳尼先生一起航海寻宝。在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吉姆在苹果桶里听见西尔弗与他的同伙造反的计划,他告诉了船长,船长用智慧让西尔弗帮他把所有的武器运到了岸上。在这次寻宝中他们遇到了许多危难,但是每一次都用智慧与勇气化险为夷。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吉姆,因为他这种敢作敢当的精神令我佩服,让我想起了曾经犯过的错误。有一次,我去学乐器,看见宋海超同学吃着一种叫立爽的糖,我十分眼馋,下了课,我悄悄的走到他的桌子旁边,拿走了一包糖。上课了,他发现少了一包糖,旁边的同学对他说:“李家同在你桌子旁边呆过,不知道干什么。”他去问我:“你偷我糖没有?”我大声地回答:“没有!”此时他看见我露在口袋外面的包装袋,我十分羞愧。现在想想这事要是发生在吉姆身上,他一定会勇敢得承认错误。
这本书蕴含了许多人生的道理,推荐大家看一看这本书。
法国思想家笛卡尔说:“阅读优秀名著就像和高尚的人进行谈话,这些伟人在谈话中向我们展示的是他们的智慧和思想。”暑假里,我阅读了英国作家罗·路·斯蒂文森的作品《金银岛》,深深地被这充满异国情调的惊险故事所吸引,同时也被主人公的智慧和勇敢而折服。
书中主人公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于是,与其他人一起乘船开始了冒险之旅。但是以西尔弗为首的一群海盗也扮成水手前往金银岛。在岛上,正义和邪恶展开了生死搏斗。由于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地与海盗周旋,还有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平息了叛乱,最终,拿到宝藏,平安返航。
精彩的故事情节看得我如痴如醉,一边看一边替吉姆捏了一把汗,直到他终于安全地回到了英国,我才松了一口气。我特别喜欢《金银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世间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爱心与友谊。从吉姆的身上,我学习到:做一个勇敢的人,要有勇气,既能面对困难不退缩,又能面对自己的缺点不逃避,勇于正视自己。回想我平时在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难解的题目,就直接请教老师、家长或同学,或者逃避困难,或者等着别人来帮自己想办法;有时我做错了事或者说错了话,又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总是找各种理由想把责任推给别人。看了《金银岛》我受益匪浅。
最近,跟随阅读小组的步伐,我阅读了太宰治先生的《人间失格》。虽说原意本是完成阅读任务,可不知为何,心似乎是被太宰治的笔尖狠狠地钉在了书上,久久地,沉浸在那个昏暗无光的世界中。它带给我的负面情绪,何止一个“丧”字?
听闻主人公叶藏的原型,就是作者太宰治先生。我于是搜索了太宰治生平,不出我意料的,他的一生的确是跌宕不平,且以悲剧结尾——五次想要了结自己,享年38岁。消瘦干净的脸庞,鼻梁高挺,眉目浓淡相宜,只是这张脸似乎有一个败笔——那对黑眼睛,像一潭深深的死水,安在脸上,一整张脸都似乎暗淡无光。
我似乎能理解为什么这本书使人看来如此痛苦了。主人公叶藏的后半生,他的喜怒哀乐似乎都是系在别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之中,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似乎也系在别人的喜怒哀乐之中。他没有了自我,似乎别人叫他活着就活着,别人叫他死他就从容赴死。父母给他的生命一点儿也不重要,可以被别人践踏也可以为了某个风流女子去殉情。可有没有想过呢,为什么偏偏只有太宰治能写出来这种人物,为什么偏偏就是太宰治?
难道因为他是天选之子?上帝就偏要叫他如此才华横溢?
只有经历过这比地狱更深一层的痛苦,才写得出如此阴暗得叫人心口疼的文字吧。
何其可悲,所谓的才华横溢原来是痛苦堆积起来的。人间对他来说不是不值得,而是容不下。他像游走在人世间的孤魂野鬼,拼命寻找自己的归宿。看啊,他五次叩响属于自己世界的大门,最终赶上了一趟末班车。天堂人满,地狱打烊,一腔的悲伤无处可去,宣泄于笔尖,留给人世我这活过的痕迹。
天堂人满,地狱打烊,我何去何从。
我要向大家推荐一套书,书的名字叫《不一样的卡梅拉》。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克利斯提昂·约里波瓦,法国克利斯提昂·艾利施画的图,郑迪蔚给书翻译。
卡梅拉和别的小鸡不一样,她有一个梦想:要去看大海。经过一番波折,她终于看见了大海,却被冲到了哥伦布的船上。她通过每天下一个蛋保留住了自己的性命。
船靠近了一个岛屿。这里有一群红色的小鸡,卡梅拉找到了一个最好的朋友——皮迪克,她和皮迪克回到了卡梅拉的家乡。卡梅拉生了第一个孩子,叫卡梅利多。卡梅利多想有一颗星星,它跟着一颗流星找到了一只海星。大家嘲笑她,一只小羊带他来到了天文学家伽利略的“管子机器”边,他看到了星星,但是却摸不到。
一个外星飞船载着一些小绿鸡来到地球,卡梅利多和名叫塞勒斯的小绿鸡交了朋友。一次鸡舍里闹了饥慌,爸爸妈妈们去寻找食物,小鸡们又去找爸爸妈妈。路上听说有怪物,怪物把小鸡们变成了水晶。有一个圆桌骑士夸口,自己不怕怪物,却被怪物变成了水晶。
卡梅利多用小下绿鸡掉下的墨镜打败了怪物。之后卡梅拉的家族还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你想知道吗,请你一起来看《不一样的卡梅拉》。
我们要像卡梅拉一样,为了实现梦想,靠勇敢、智慧、爱心,不畏艰难,努力去实现。要像卡梅拉和和她的家人一样,互相关爱,互相帮助。要谦虚,不能像圆桌骑士那样夸海口,却差点丧了命,也不要像小胖墩一样自私。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英雄事迹: 十三岁的小兵张嘎离开自己的亲人, 到白洋淀当小八路。他用自己的智慧, 智斗可恶的日本法西斯。他机灵勇敢、胸怀大志。有一颗善良的心。我非常敬佩他。别看他长得虎头虎脑的,其实他是一个机灵勇敢的抗日小英雄。他本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怎么去当抗日英雄呢?这个问题使我深深陷入 了沉思。
张嘎的童年与我们的童年是一样的,大家的童年都是充满了快乐与欢笑,张嘎的微笑是因为某次战斗胜利,而我们的微笑并不是因为某次战斗胜利啊!特别是本书的第十八章,更清晰生动地表现出了张嘎的机灵勇敢。张嘎在“红眼儿”面前装疯,说自己要抽烟,“红眼儿”才不把他当成回事,把一根抽过的烟头给他,“红眼儿”哪想到张嘎竟敢把烟头放进“太君”的口袋里,弄得自己差点被肥田一郎吊梁烧死。你说张嘎可爱不?
读完张嘎的故事,我再回头想想自己,我与张嘎的距离实在拉得太大了。张嘎敢于做一些不太可能成功的事。而我却恰恰相反, 一天晚上,我做完作业已经九点多了,可妈妈还要我做家务。我想:明天还要值日呢!于是我睡觉去了,现在我一想起这件事情,我就感到羞愧。
小兵张嘎的故事永远值得我们怀念,他的性格和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文学,不是妇女的事业,而且也不应该是妇女的事业。”
——罗伯特·骚塞
“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的站到上帝面前。”
——夏洛蒂·勃朗特
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传世之作《简·爱》是她一生的真实写照,她用自己在文学道路上伟大的成就有力地反驳了骚塞的偏见。书中的言语看似寻常,却反映着主人公简·爱朴素而倔强的内心。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位失去父母的孩子,但无情的命运未曾泯灭她心中自强不息的熊熊火焰,她抓住了改变命运的钥匙——知识,经过不懈的努力,她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历尽风霜,饱经磨砺,终于收获了属于自己的人生与爱情。
万紫千红的百花丛中总有最艳丽的一朵,字字珠玑的书中总有最精彩的一幕。在我看来,《简·爱》中最精彩的一幕便是简·爱的婚礼被取消,她感到晴天霹雳时的思想斗争,当时的简·爱虽难以割舍对罗切斯特的感情,但她知道,与其和罗切斯特先生没有尊严地在一起,还不如永远地分离,她虽然知道麦田远方的路充满困难,但她愿意独自闯荡一番,这体现出她刚柔并济的性格特点。
为什么出身卑微的简·爱会不畏权贵?为什么柔弱单薄的简·爱不怕路途的艰辛?不道一声“再见”,不流一滴眼泪,便毅然而然地选择离开?因为简·爱有着平等独立的精神品质,她向陈腐的偏见宣战,用知识和信念充实自己,使自己走上独立的人生之路,不妄自菲薄,不趋炎附势,她追随自己内心的选择!她相信自己的爱情之花会美满地绽放!她从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成长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女性,这之间有泪水与汗水的交织,充满了喜怒哀乐。书中她那句脍炙人口的话语:“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的站到上帝面前。”如同涓涓流水,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女性。
《简·爱》像一盏灯塔,引导者女性不被金钱诱惑,不为权势屈服,做一个有尊严、有知识、有自信的女性!
这几天,我们学习了《心田上的百合花》这篇课文,令我深有感触。
《心田上的百合花》是中国台湾著名作家林清玄的一篇散文。这散文同他的其他作品一样,文字优美,耐人寻味。
这篇散文主要讲了: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里,一株小小的百合长在了断崖上。这株百合受尽了杂草的嘲笑和讥讽,但它的心里一直有一个纯洁的内在的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草,我一定要开花。
在杂草的鄙夷下,百合努力地释放它内心的能量,终于有一天,它开出了洁白的花朵。年年春天,百合努力地开花、结籽,它的种子也随着风飘向了山谷。几十年后,山谷、草原、悬崖边上,到处都开满了百合花。而看到这一幕的人们,都感动得流下了热泪。
看完这篇散文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一株小小的百合竟然有这样的毅力,更何况我们人类呢?是啊,“宝剑锋从磨砺出 梅花香自苦寒来
。”世界“飞人”刘翔也曾受到过严重的打击。20xx年8月,在男子跨栏比赛场上,因脚伤的缘故,刘翔在众目睽睽下,选择了退出赛场。20xx年,在亚运会上,刘翔又一次来到了赛场,并一举获得了三连冠,为祖国争了光,向别人证明了自己坚定的毅力和信念。
这篇散文,给了我深深的启示:想证明你的优秀,不是去反驳,不是去争吵,而是无闻中绽放,美丽的结果可以证明一切,无需言语。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管风雨有多大,只要我们还有梦,只要我们还有希望,那就要相信自己,努力走好我们的人生之路。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小狐狸买手套》的故事。小狐狸一家住在北方的森林里。下雪了,天很冷,狐狸妈妈让小狐狸自己去镇里买手套,临走她把小狐狸的一只手变成了人的手,叮嘱小狐狸一定要把这只人手递给买手套的人,否则他就会被人抓住。故事的最后小狐狸和妈妈说:“妈妈,人一点儿都不可怕呀”,而妈妈说:“人真的有那么好吗?”。狐狸母子的对话我不太明白,问妈妈:“为什么狐狸妈妈这么怕人类”,妈妈告诉我:“因为人类对野生动物的猎杀,造成当年举目可见的藏羚羊、野马、野驴、雪鸡、黄羊等,眼下已经凤毛麟角了。比如:狐狸的毛皮大衣、虎皮制品、高档餐桌上的鱼翅……。我们和动物同生活在一个世界,大自然的美丽和谐,我们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人类过度的捕杀,那么会造成生物链的混乱和珍稀动物的灭绝!将给我们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我明白了,我们要保护自然!爱护自然!从自我做起!让人类和动物做朋友!让狐狸妈妈真正的认识到"人类真的有这么好!”同时,狐狸妈妈照顾和关爱小狐狸的情景,让我想到了平日里爸爸、妈妈、老师们对我的照顾,感谢爸爸妈妈,感谢老师们,你们辛苦啦!
文学是一把通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文学是一种富有神奇力量的精神食粮,文学是一双可翱翔于碧蓝天波的隐形的翅膀,文学是一座比彩虹还美的七色彩桥……
我常泛舟在浩瀚的书的海洋里,领略到了书的无穷魅力。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罗斯的作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富有自己的思考、感情。他的《战争与和平》这一部名著,共分上下两册,主要记叙了拿破仑与亚历山大之间为争国土、输赢的持久战争。在这部书中,托尔斯泰是有爱有恨的,他并不单单表示自己对哪一路人马的支持,他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记叙并议论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也适时地做了一些批评,称赞,或只是一些简单的个人感受,但这所表现出来的令人振奋的感觉是极其巨大的。
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不仅描写了一个时代的转化过程,更添加了那个时代中人物的观念,拿破伦作
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所到之处无不受人们的热烈欢迎和爱戴,但与之相同的是,亚历山大也受到了他的国民的支持,这些足以证明,一个时代的成功或是灭亡,取决于这个时代的统治者的影响力。
记得托尔斯泰这样说过:“认为苹果之所以落下是因为细胞组织衰退分解的植物学家和那个认为苹果落下是因为他想吃而祈祷结果的树下小孩一样都是正确的。”这确实是一段极富寓意的话,如果将它与战争联系在一起,我们不妨可以这样理解它:说拿破伦去莫斯科是他愿意去,他的毁灭是因为亚历山大希望他毁灭,这二者同样无法判定谁对谁错。
其实,这历的每一个有名的人物,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魅力而让人们记住的,而是由于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一件或几件让世人为之振奋或震撼的事件,所以人们才记住他们的。从历史角度来看,他们都是不能自已的,因为他们的所有行为都与历史的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早就注定的了,他们的自以为是通过世人允许而表现出来的。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给我们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敌对或友好的关系,展示了人性,它是本值得赏读的书!
并不能用有趣、精致、伤感来简单概括这本小书,之所以入得经典行列,许是手边有此一册,便真如一妙友相伴。
——题记
或许有的人一生轰轰烈烈,或许有的人一生平平淡淡,又或许有的人活得碌碌无为,有的人却光彩夺目。沈复是哪种人,我不得而知。关于他的生平,百度也仅是寥寥数语。但这本充满清新率真、情真意切的书却能让人体会作者苦乐掺杂、至诚至爱的一生——沈复,他,已成经典。
东坡诗云:“事如春梦了无痕。”在那些逝去的时光背后,星星点点都是回忆,若不以笔墨记录下来,未免辜负了那一路的风光与坎坷。在作者心中,为官作宰不足挂齿,与爱人琴瑟和鸣才真是一辈子难以忘怀。
沈复的妻子叫陈芸,女红习得娴熟,通晓文学诗词,那一身才情颇受他之喜爱。每当看到“秋侵人影寿,霜染菊花肥”时,我总能体会到陈芸的蕙质兰心。这样一位妙人对于沈复更是耳鬓厮磨形影不离,爱恋之情无以言述。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当芸染了重病,只能在病榻上“两行眼泪,涔涔流溢”之时,我便能感受到沈复的心是怎样的支离破碎。等到她灵魂缥缈,怀恨辞世之时,我也忍不住呐喊,上天为何如此不公,让一对恩爱夫妻只可来世再见!这人生,果然曲折坎坷。
本以为失去了芸的沈复会痛不欲生,追随妻子而去。但他没有,痛苦之后他平静地接受了现实,选择“不谙世事,不染红尘,远离世间悲苦极乐”的方式,独身一人云游四方。这又不禁让我想起了庄子的《逍遥游》,“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这是多么伟大的思想啊!“天道无为”是他之所想,“众人皆醉我独醒,众人皆浊我独清”就是他的追求。当夕阳西下,独自一人,登上山顶,拈须吟哦“兽云吞落日,弓月弹六星”,与酒光对饮,喝到微醺,人生如此,岂不快哉!
沈复的一生俨如一块纯美之水晶,只见明莹不见显露明莹的颜色。只见精微,不见制作精微的痕迹。我相信这种淳朴淡然,恬淡自甘的生活,正如芸所说“布衣菜饭可乐终身”。这是否就是人活于世间的最高境界呢?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不用大喜大悲,大起大落,不落俗世。这或许便是这本《浮生六记》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每个人都深深地爱着自己的祖国,但表达方式却千差万别。驻守在海岛上的战士,用勤奋和智慧,建设祖国的海岛。我读了《彩色的翅膀》这篇课文后,深深地体会到了战士小高的那颗爱国的心。
“我”和小高一起前往宝石岛驻防。小高刚去黑龙江探亲,抱着一个纸箱回来了。“我”就有意同小高开玩笑,说纸箱里一定装着好吃的东西。小高却说,纸箱里装的是一些昆虫。“我”非常奇怪。傍晚,到了宝石岛,“我”和小高去参加“尝瓜会”,大家一起品尝了岛上的第一个西瓜。“我”从“尝瓜会”上得知,原来,由于没有昆虫授粉,岛上种东西需要人工授粉。小高带昆虫到海岛上,是为了让昆虫给植物授粉,让植物更好地生长。
小高是一名驻守在海岛上的战士,他的任务是为祖国保卫海岛,建设海岛。小高有一颗爱国的心,他一丝不苟地执行自己的任务,甚至想到了从家乡带昆虫来给植物授粉。这件事情,充分地体现出他的爱国之情。
我现在没有能力为祖国作大的贡献,但我也可以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培养自己的爱国之心。
前一段时间,老师让几位同学办“爱国主义”主题的手抄报,其中就有我。回到家,我们几位同学都非常认真地办了手抄报。我们精心地设计手抄报的版面,找到赞美祖国、歌颂祖国的散文、诗词和格言,一笔一划地抄写在手抄报上,还把插图画得非常漂亮。同学们这样做,就是热爱祖国的一个表现。我们现在就要有一颗爱国的心,长大了才能报效祖国。
爱国,不一定要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只要象小高那样,心里永远装着祖国,永远想着为祖国作贡献,就是一位爱国的人。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威尔斯的着作《时间机器》,书的主人公就不必多说了,他就是时间旅行人!
他去过未来的世界,也曾经提出过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比如:人们可以乘坐机器在空间内上下运动,为什么不可以乘坐机器在时间内上下运动呢?为了解开这个谜,他花了两年的时间做了一台时间机器。但是朋友们似乎并不相信,说只是一个普通的机器,直到那架机器带着“我”消失才敢相信。
他坐着时间机器来到了未来,去因为一次意外来到了80万年后的地球。而这时,人类分为了两大类:一个是生活在日月无光的地下“食人类”,一个是生活在阳光明媚的地上“被食人类”。当时间旅行人得知他的时间机器被食人类抢走后,长途跋涉找到了机器,并与食人类展开了一次腥风血雨的战斗。最后,时间旅行人遍体鳞伤,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拉下了机器的操纵杆,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作者笔下的主人公心中有一股信念,他永不放弃在困境面前不退缩,向往美好生活。我发自内心地对主人公产生了一种强烈地敬佩之情!有了信心即使是一件别人做都不敢做的事,你也可能会去尝试,甚至取得成功。它是一个人取得成功的根本,所以即使当我们遇到很难战胜的困难也不能失去信心,要沉着地面对它,相信自己是可以的!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不正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它竞选总统时美国还存在着种族歧视,可他作为男人凭着自己,依靠超人的才华,打败了一名名对手,最后脱颖而出,当选了总统,证明了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再也不敢嘲笑他!
我相信只要有信心,你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这时你就拥有了成为强者的条件!
对林徽因这个女人比较感兴趣,熬夜读了张清平的《林徽因传》。
读后感触不少,林徽因和三个男人的感情故事太让我感动。三个人都是可爱的,正是他们可爱和崇高的人格给他们在各自领域学术上的建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吧。
徐志摩,很多人包括我也觉得他有些事做得“不靠谱”,在感情抉择上几近疯魔。但这个人的可爱是毋庸置疑的,首先他是个纯粹的人,活生生的人,善良率性,对他了解和不了解的人都给予尊重、理解和同情,是一个“没有敌人的人”,多么难能可贵的品质!其次,他是个纯粹的诗人、艺术家、理想主义者。对人、对自然、对艺术追求的动力源泉是一种热烈的爱。
梁思成,一个真正的男人。个子不高,人却精神。不善言辞,却具备高品质的幽默素质。自身禀赋出众,父亲的教育和时代的熏陶给他的成才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他也丝毫不误才情,一生命运多桀,但坚持严谨治学,成果斐然。这个人的人格魅力实在是大,博爱、严谨、诚恳、儒雅、睿智、宽厚,敢于开拓,用于担当,真正的好男人。
金岳霖,真正学贯中西的大家。太让我感动了。看到梁思成深爱着林徽因就自己主动退出了,为了林徽因终生不娶,却和梁思成、林徽因做了一辈子的朋友。事实上梁思成得知林徽因受到感情困扰时,也表示尊重林徽因的选择。
北京沦陷后梁思成和林徽因南下云南,金岳霖也跟了去和老朋友继续做起了邻居,原因是已经不习惯了没有梁家的生活。多性情、多可爱的一个人!而梁思成和林徽因也温暖地接纳了这个朋友。爱情没有减退,友情却步步升华。几个灵魂的顺畅交流让他们彼此相得益彰,友情滋润了他们在各自领域的成熟。这三个人的友情和爱情故事让我好几次捧着书就发起呆来,仿佛走到了他们的故事里,被感动着,被温暖着。他们的故事应该是对爱情和友情的最好诠释吧,他们是真正懂得爱的人,他们的爱深沉、厚重。三个人的胸怀和境界真的值得我这个现代人认真地思索和学习。
学到了的话,人是可以活得更宽广、更豁达的。
摘录几句书中一些很温暖的句子。
爱使寻常的事情有了灵性,爱使普通的日子诗意葱茏。
面对命运,人要么被打垮,要么挺身承受。
人的一生不可能无牵挂无负载地来往于世,承担使生命有了沉甸甸的分量,承担阻止了人在痛苦的深渊中下坠。
那一滴眼泪,在日照下,一瞬,早已化为飞烟;那一场迷梦,在岁月中,却用了一朵花开,到落的时间;那一首首宋词,别去了蝴蝶携走杜鹃的传言,唯留下今世的弦,弹奏着惘然的华年。
听,
是那一篇篇弥散在如漏光阴里的词章。从“裁剪冰绡,轻叠露重,淡着燕脂匀注”到“不如向,帘儿底下,听人笑语”。三百首,抒写的三百个情感的誓言。
听,
是那一丝丝敲碎了萦绕在内心的情愫。还有自徽宗赵佶到易安居士,一个个富有才气词人道出的缕缕情思。
合上书,闭上眼,那些词句情景如现眼前。接下来,我就道一道,从《宋词三百首》旖旎的词章中体味的淡淡情怀。
国维有言: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此乃成就事业之说。然,今吾阅宋词三百,另辟蹊径,从感情方面探寻其三境界。
第一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曰思之境。
我默叹,高楼独倚时,只剩君一人,望月明星疏,寄予深情,只愿人长久,只可惜远方的佳人,却是婵娟不共。再没有梦里相遇的瞬间,悲欢离合,无人相伴这微寒的明月夜。
想念,凝结了泪水。唯有在夜深人静时,独自默默遥望,任凭相思泛起。深觉,相思浓如酒,亦犹记,晏殊相思四壶酒。“绿酒初尝人易醉”,“烂醉花间应有数”,“醉后不知斜阳晚”,“一场愁梦酒醒时”。如此思念,把酒一壶, 亦宋词三百首读后感算是一种宽慰罢。而飘落的相思泪,跌碎了时常忆起的重逢画面。
原来,有一种等待,叫做思念。
第二境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曰等之境。
多少年华似水流去,多少等待在朝朝暮暮。
轮回了多少春花秋月,掠过了多少春雨秋寒,落尽了多少清愁别恨。
打不开的枷锁,冲不出来的牢笼,撩不清理还乱的鬓发,擦不了抹不尽的苦涩泪。谁默默的厮守“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梦游处,不知道何地何方,醉酒时,不知道何人何恨长。
严仁一首笔致清倩的闺怨词,道一声“宝奁如月不欺人,明日归来君试看”,宣卿情调幽怨的一句“断肠落日千山暮”,净土尽头,几人解脱,谈笑间,华发早生,流年东逝而去。怆然间,留一缕青丝不肯老去,只为等你来。
第三境:“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曰缘之境。
一阵风,一场梦,海誓山盟般磨蹭。要寂静,谁能懂?缘来缘去缘无踪,缘生缘灭缘是影。
佛捻断了一声叹息,苍黄便染了满眼。
缘来,缘散,缘如水。
三生石上的印记历历在目,画楼湖畔的笑声声萦耳。带着前世的期盼,来到今生,寻找那个夜晚,寻找那夜的,朵朵烟花。
上元灯节,火树银花不夜天,人潮涌动。他和她走散了,在人群中切切找寻,已经是灯火阑珊的时候,无意间回头,却看见她立在那里微笑等待。他站在亭内,她立在桥头,隔着灯火遥遥相望。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令我不禁忆起,吴文英的花梦情缘,“惊回心未稳,送晓色、一壶葱茜,才知花梦准”。
万般,只因一个缘字,一切便变的美好起来。佛说:一切皆有为法,尽是因缘和合,缘起时起,缘尽还无,不外如是
恍惚间,四周已是古风古韵的亭台楼阁,共度一幕幕哀乐交加的人事纷扰,才后知后觉,原来这一切,都只是为了遇见。
吾,本是喜好诗词的,特钟于耆卿和清照,然今纵观宋词三百,感受颇深。
一方斜阳铺成诗笺,一壶香茗饮出词话。品一句“心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道一声“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思一段“记当日,门掩梨花,剪灯深夜语”的款款柔情。心中,似无杂念。
词,亦是可以养性的。读懂一首词,就是读懂了一个故事。言说亲情,爱情,友情和羁旅之情。
最后的最后,忽觉有点不舍了,不如就以自己的一首小词来结束吧,继续体味这旖旎宋词里的淡淡思绪,回味这宋词里的历久弥香。
一剪梅
残叶纷飞拭秋霜,征鸿过尽,径自彷徨。轻扶罗裙拾芬芳,荷锄葬花,苦泪千行。
转登小楼凭栏望,万顷碧水,难阻悲怆。梦忆昔日心底凉,弃却哀情,独留暗香。
《大淖记事》是汪曾祺晚年的作品,写的是他的家乡高邮的风土人情。每当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总是会联想起其老师沈从文的《边城》。同样是描写家乡朴实的民风,同样是清新空灵的语言,连故事的主人公也有一点点相似。只是,和《边城》相比,《大淖记事》的情节更加淡化,就像是在静静的水中投入了一块小小的石子,荡起了几圈涟漪,又迅速地平静下来,融入大淖安宁和谐的生活之中。
有人物,有情节,的确是小说重要的元素——故事,但是在大淖这个足够大的生活背景下,这样的故事很容易就被湮没了。因此,《大淖记事》这篇小说,让读者记忆深刻的不是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是获得了一种心灵上的平静。从这一点上来说,这篇小说收到的功效是与散文类似的。这就有悖于大多数小说的特征,打破了传统的小说和散文的界限。
首先,作者以绘制地图一样的热忱详细描述了大淖周边的环境。大淖就像是地标一样被定格在中央。北去是北乡各村,东去可达邻县兴化,而南面是一个废气的轮船公司。对地理的描述并没有到此为止,接着又以轮船公司为轴介绍了西面的瓦房和东面的茅草房,以及南面的东大街。在文章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感觉都像是一篇中规中矩的写景散文。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很能感受到散文的细腻。一方面,作者细致得唯恐有丝毫的遗漏,连雪白的粉墙上,黑漆大书的“鸡鸭炕房”四个字也不放过。另一方面,把人的感官也充分地调动了起来,“紫红色的芦芽”、“灰绿色的蒌蒿”、“雪白的丝穗”、“沙沙作响”、“吆吆喝喝”、“骚尿”让读者在视觉、听觉、嗅觉上都受到刺激,仿佛身临其境。汪曾祺就像一位临摹现实的画家,非常忠实于原貌,多少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些散文写实写意的味道。
在建构故事方面,汪曾祺并不急于让主人公登场,在叙述了足够多的乡土风貌后,才有了一个完整的人物形象——小锡匠十一子的亮相。故事开始了吗?似乎不是。作者让十一子露了一下脸就转而着手写与锡匠生活完全不同挑夫生活。看到第四节,文章过了一半,两个主人公终于接上头了,这才觉得有了故事。但是,如果想就此以看小说的心态,急急地期待情节的发展变化的话,就会再一次的失望。显然,在《大淖记事》中,每一个主要人物的出场都不是直白的。在作者写尽了锡匠如何打锡,日常如何消遣后,我们盼到了十一子;在了解了什么是挑夫,见识了豪爽的女挑夫后,巧云出现了;而认识刘号长前,作者也没吝啬笔墨讲述他的保安队。
渐渐的,读者已经习惯于人物出场前,故事被有意无意的阻隔。这种阻隔当然是在为每一个人物的出场做铺垫,但是感觉作者的意图并不仅限于此,他是在介绍他的乡亲们和乡亲们的生活,把故乡的方方面面都展现在读者眼前,这是一幅有声有色的乡村全景图,是作者熟悉的,感到亲近的,清晰印在大脑中的。这种阻隔也模糊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没有了小说那种情节与情节的连贯,我们随时可以沉浸在风土人情的描述中,将故事远远抛在脑后。如果硬要给故事找一个高潮的话,应该是十一子被打这一段。但是就在读者的情绪刚刚紧张起来,并没有到达顶峰的时候,作者又使我们放松下来,似乎不愿意打破整篇文章追求的平静。有意思的是,在《大淖记事》中,和祥写故乡的物故乡的人相比,汪曾祺是惜墨如金地勾勒出了整个故事,而多使用短句和对话是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手段。这样的阻隔和写作侧重点的不同,达到了情节淡化的效果。
《大淖记事》没有惊心动魄,虽有波折也绝不是跌宕起伏。文章的基调始终是平和的,再大的事都有平静的时候,总之,生活在继续。汪曾祺的家乡的确是个很与众不同的地方,首先,没有多数乡村的保守,相反它在很多问题上是让人惊异的开放。这里的女人没有“三从四德”的束缚,可以做男人的工作,她们生活得很随意很自由,正是在这个并不富裕的乡村有着很多地方无法实现的男女平等。
其次,这里人人凭本事吃饭,几乎从来没有为生活担忧过,就算是巧云这样柔弱的女子也能靠劳动养活两个大男人。大淖的人没有生活的重担,也没有过多的欲望,他们是一群为了生活而生活的积极又简单的人。在这里,时间几乎是静止的。最后,是大淖淳朴的民风。人们不爱嚼舌头,也不背地里说长道短。当十一子受伤后,大家纷纷杀鸡凑钱,全都是真心实意的热情。所以,大淖本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发生大事件的地方,当然也不会是小说理想的取材地,因为这里太闲适,太宽容,太和谐,只适合淡淡地品味。
把《大淖记事》当做小说来读是会失望的。或许汪曾祺没想让我们记住十一子和巧云,只是在向我们描绘他的家乡,让我们记住一个风光独特的地方,一群热情纯朴的乡亲。
这是第一次读张爱玲的小说,相对以前读的那些,她的小说很短,但读完的心情却是沉重的。“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是苍凉”。
小说的开始,通过小双和凤箫两个丫鬟的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以及大致的情况交代了。其中女主人二奶奶——曹七巧的形象也出现在眼前。“来自麻油店、嫁给了一个病怏怏的丈夫而且在姜家也没有什么地位”。
似乎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她的结局是悲剧。出身卑微的她,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大家庭,不是因为她自身有多好,而是因为她所嫁的丈夫是残废,做官人家的女儿没人肯嫁他。可即使嫁到了姜家,她依旧是卑微的,婆婆、妯娌冷落,甚至连丫鬟也可以在私底下说她。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这时她是让人同情的,或许当初她没有嫁进姜家,这一切会有不同的结果,她的人生或许是另一番景象。
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终于离开了这个束缚的家,本以为她的人生可以换一种方式,可结果却只是从一个牢笼换到了另一个牢笼。这一次的她是自己心甘情愿被金钱锁住。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似乎就像小说的名字一样,《金锁记》,这个彻底被金钱锁住的女人。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因为这枷锁,“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似乎什么也没得到,有钱,生活却过得不是那么的有意义,没有遇到真正关心喜爱她的,甚至最终连自己的儿女都恨毒了她。
这时候对她是怨恨的,无论她经历了什么,是苦是甜。一切就到此为止,给自己的孩子留有一份自由。别让他们再次经历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那些。可七巧或许曾将这样想过,只是慢慢地一切又恢复到了原来的轨迹。
其实在那个年代,作为女人,能够依靠的更多或者说唯一的是男人。七巧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姜季泽,儿子姜长白。丈夫是“没有生命的肉体”,对她而言“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从丈夫这里她得不到任何的安慰。小叔子姜季泽是她曾经喜欢的人,只是这在外寻花问柳的人,也有他自己的原则:“不惹自己家里人”。后来当姜季泽再来找她时,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从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她便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当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当女儿找到了对她不错的男人——童世舫,订了婚,却被母亲七巧硬生生拆散,这不够,当她知道女儿依旧和童世舫交朋友时,她请童世舫吃饭,她却用“这孩子就苦在先天不足,下地就得给她喷烟。后来也是为了病,抽上了这东西。小姐家,够多不方便哪!也不是没戒过,身子又娇,又是由着性儿惯了的,说丢,哪儿就丢得掉呀?戒戒抽抽,这也有十年了。”来彻底毁了自己的女儿。她似乎在逼自己的女儿走上自己曾经走过的那条道路。这时的她已经完全丧失了母性。
其实在现在,我们依旧能找到七巧的身影,只是可能不像七巧那样疯狂。或许就像张爱玲说的“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还没完也完不了”似乎也表明像七巧这样的人还会出现,或许只是换一个人换一个地方而已。不是没有发生,只是还不知道而已。
常常觉得自己不是那样的市侩,或许爱钱,却绝不会像七巧那样为了钱,怀疑一切靠近自己的人,也无法想象这样的生活会如何继续下去。但是这一切是建立在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好的,也许当自己身处在七巧那样的年代,或许连活下去的念头都不知道是否还存在。即使活着或许也不一定做得比七巧好。
就像面具一样,或许一开始只是好玩,但戴的时间久了就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再也摘不下来了。也许有一天也会像七巧那样或许是在不情愿的状态下,戴上了那“黄金的枷”,时间久了,想摘也摘不下了。
《憩园》是巴金先生在抗战时期写的较为成功的一部小说。一部小说的成功不在于他的篇幅有多大,内容有多广泛,而在于它塑造的人物是否典型,描写的环境是否具有代表意义,而《憩园》就做到了这点。
小说中的黎先生是一个写小说的贫困知识分子的形象,住旅馆也只是住在一个开了窗就能闻到煤臭味的房间里,虽写文章有所小成,但依然逃脱不了寒碜的命运。他的同学姚国栋既大学毕业又留过洋,而黎先生只读过半年大学已经写了六本书,而当了教授和官员的姚国栋,曾经充满壮志凌云的姚国栋回国几年却没有写出一本书,究其为何原因?生活在锦衣玉食,生活富足家庭中的姚国栋,虽有比姚先生优越百倍的生活条件,虽有比黎先生接受过更好的教育,但终究到头来还没有黎先生的成就大,实在是令人感叹。之所以有这种结果是因为姚国栋生活在封建大家庭中,过着像寄生虫一样的生活,沉溺于物欲的享受,这些都只能让姚国栋丧失谋生的能力,最终使其家庭走向堕落。
初读《憩园》给我的感觉就是很“平淡”。之所以用“平淡”来形容是因为小说给读者的故事框架就是主人公黎先生到好朋友家去当食客,换句话说就是借住。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大大的改变了我的初衷。小说故事的发展存在两重性,一种是必然性(姚先生儿子的夭折),另一种是偶然性(杨家小孩父亲的死),而且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对比给读者一种忠告(这是我认为的)。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个性鲜明、情感丰富。
小说的第一主人公黎先生在这部小说中充当的角色是多重的:他既是好朋友姚先生家发展的见证者,又是杨家小孩的倾诉对象,而且还是杨家小孩“救”父亲的热心者。
见证者:小说故事的场面绝大多数是在好朋友姚先生家发生的 。姚先生在作者看来是一位自命不凡、手高眼低而且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一号人物形象。他总是以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尤其是对他儿子的教育,而他儿子最后的死,在作者看来也是他咎由自取。姚先生的夫人可以算是用来衬托姚先生的,他的知书达理、温柔贤惠无不衬托出姚先生的自命不凡、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丑陋性格。姚先生是靠他祖上传下来的几千亩地活着的,他在当时可以算是游手好闲、靠祖宗产业活着的人,换句话说是“寄生虫”。他靠着钱活着,而他儿子却由于钱夭折,这似乎存在着一种必然性。
倾诉的对象:小说在一开始(就是黎先生刚搬到好友家住的时候),杨家小孩这个人物就出现了,而且每次对他描写的笔墨都很少,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但随着故事的发展,也就是黎先生对杨家小孩每次来为了折山茶花而与仆人发生争吵而感到奇怪时,杨家小孩向他吐露了折花的原因,也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杨梦痴的故事。小说故事情节的发展可谓是达到了高潮。憩园的原主人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他父亲由于他放荡的行为,用小说中李老汉的话就是走错了一步而毁了自己的一生。而他父亲最后却未能保住公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反对卖掉公馆,可是孤立无援),他对失去公馆感到十分悲痛。这样看来杨家小孩的父亲在经历这场事件之后,可以算是一位觉醒者,他十分悔恨自己以前的行为,以至于对他儿子和妻子形成愧疚感,而且到了后来他隐姓埋名也就时消失,目的就是不愿再拖累他们。最后离去时,给他儿子的信上就写到“把我当成已死的吧”。这种人性的感悟是何等的深刻,在卖掉公馆时他终于懂得了他父亲也就时杨家小孩的爷爷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好一个“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的”,相比之下的姚先生就是一位不觉醒的人,他还没有看透世间。没有觉醒,因为他没有失去公馆,他又怎么知道失去的滋味呢?
热心者:黎先生在得知杨家小孩父亲的遭遇之后,可以算是十分感动而且同情的。与其说是同情杨家小孩的父亲,还不如认为就是同情杨家小孩。黎先生对他超前的成熟感到吃惊,对他如此的爱父亲而感动。在作者看来黎先生似乎有一种责任来帮助他“救”他父亲。而杨家小孩的父亲却为了躲避他而病死在狱中,这无不使人心酸、使人心痛,而更心酸、更心痛的是他儿子杨家小孩。他父亲最后的死在小说中多有暗示:小说中描写两个瞎子和一个瞎女人在公馆旁唱着《唐明皇惊梦》以及黎先生的怪梦似乎都预示着这个悲惨结局。
小说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给人一种“沉闷”之感。似乎故事的结局不应该是这样,而应该是这样:好朋友姚先生的儿子小虎被姚夫人感化了,杨家小孩的父亲在黎先生和杨家小孩的帮助下得救了。可是结果都是相反的,但这样结果在作者看来是存在一定道理的,它可以算是抗战时期社会的一个缩影。
《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讲述了在长征途中红军进入草地时发生的事。
在文章中,有一位老班长带着三个病人跟在队伍后面。在过草地时,老班长钓鱼给三个病人吃,而他自己舍不得吃,最后三个病人走出了草地,而老班长却饿死了。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老班长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这个老班长完全可以抛弃这三个病人,如果我是那个老班长,我一定会有吃的先自己吃,不能让自己饿着。等我吃完了在给他们三个吃,可老班长宁可饿死也要让他们三个病人活着走出草地。
还有一个故事,是说红军再过雪山的时候,有一个人冻死了。他们的将军很生气,要处罚军需处长,没想到冻死的那个人就是军需处长,将军流下了眼泪。我很敬佩这位军需处长,如果我是他的话,我一定会先给自己多穿几件棉衣,不能让自己冻死。
我要向他们两个人学习,不能只想着自己,还要多想想别人。记得有一次,有一个人向我借东西,他有急事要用。我本来可以帮助他,但我怕他把我的东西弄坏,便找借口不借他。在看过这两个故事后,我觉得自己太自私了,他们可以为了别人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可我竟为了一件小事而推辞,真是太不应该了。
从此以后,我也要多给别人一些帮助,不自私、不吝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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